独立意见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认同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仅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红军 尚中锋 郑军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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