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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8日电(黄雅雅 陈凤梅)近日,浦城法院依法审结浦城首例架设VOIP设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判处被告人季某、吴某、叶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被告人季某、吴某、叶某购入VOIP等设备,雇佣他人在浦城县辖区酒店开房,利用酒店设施架设VOIP设备,为上线实施犯罪提供通讯支持。上线通过远程控制该设备,将其境外电话号码伪装成本地号段实施犯罪。
经查,诈骗分子通过季某等人提供的VOIP设备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93万余元,被告人季某等三人共获利6.5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季某等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浦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等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什么是VOIP?
VOIP是基于IP的语音传输,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控制异地的VOIP设备,使用国内座机号码拨打电话,不仅能达到人机分离、隐藏位置、逃避打击的目的,同时也更易取得被害人信任。
法官提醒:
境外诈骗分子往往以“高薪”为诱饵,招募人员在国内搭建VOIP设备以牟取不法利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莫受到境外诈骗团伙高薪蒙骗,切忌架设“VOIP”等虚拟拨号设备,警惕沦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帮凶;同时对于陌生来电多甄别、不轻信,一切关于转账、开启手机屏幕共享功能等要求应慎之又慎,以防上当受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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