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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6月7日讯(通讯员 曹玉从 记者 朱鼎兆)盱眙男子徐某中午喝了点酒后,认为只要休息好了,过了几个小时就可以开车。殊不知,“人虽醒,但酒仍在”。6月5日晚,徐某驾车去盱眙县城途经黄花塘镇旧铺街道时发生交通事故,当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询问其为何醉酒驾车时,徐某给出的理由竟是为了去医院照顾生病住院老婆。
6月5日晚20时40分许,盱眙县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接110指令:在盱眙县黄花塘镇旧铺街道红绿灯南边100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辆号牌为苏H8****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员陈某受伤。民警在检查轿车驾驶员徐某的证件过程中发现徐某神情慌张、眼睛迷离,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酒味,怀疑其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民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徐某中午在朋友家办事吃饭时喝了六两多白酒,徐某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的道理,下午在家睡了一觉。徐某认为中午喝的酒,过了几个小时,到了晚上酒精就挥发完了。心存侥幸的他到了晚上20时30分许便从家中开车去盱眙县城医院照顾正在住院的老婆,没想到在盱眙县黄花塘镇旧铺街道出了交通事故,后悔已迟。
目前,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将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其C1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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