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郑栩彤
4月23日,格力电器(000651.SZ)与奥克斯专利侵权相关案件二审庭审。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该庭审吸引了近6万人次在线上观看直播、90余名公众代表现场旁听。
该庭审受关注的一大原因是一审判决赔偿金额巨大。此前,奥克斯以格力制造、销售的4款空调侵害其涉案专利权为由向浙江杭州、宁波两地中级法院提起4起侵权诉讼,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两地法院判决格力向奥克斯支付赔偿金共近2.2亿元。格力电器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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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案件合起来共赔偿近2.2亿元,我们看到这个结果极为震惊。”格力在庭审上表示,格力认为相关产品使用的技术方案不落入相关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即便讨论赔偿问题,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计算方式及结论也无事实法律依据。
图源: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图
奥克斯则认为,奥克斯有合法专利权,主张相应权利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与赔偿金额相关,奥克斯对案件所涉违法所得已举出充足证据。
格力和奥克斯在庭审中均表示无调解意向。就该案的回应,4月24日,格力相关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同步等待法院结果。
格力与奥克斯之间“恩怨”由来已久。但相比以往专利纠纷的赔偿数额,此案一审判决的近2.2亿元赔偿金额显得尤为巨大,二审判决结果备受瞩目。
专利纠纷
奥克斯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是此次庭审的争议焦点之一。
2018年12月,奥克斯公司向东芝开利株式会社(下称“东芝开利”)购买了一项专利号00811303.3、名为“压缩机”的发明专利。这是奥克斯以格力产品侵害该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因。
奥克斯此前诉称,奥克斯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经技术对比认为被控格力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格力则称,涉案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不侵犯涉案专利权。2021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奥克斯胜诉,格力应赔偿奥克斯经济损失约1.67亿元。随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也判奥克斯胜诉,格力需赔偿金额增至约2.2亿元。
此次庭审中,格力对奥克斯的原告资格有异议。据媒体报道,格力指出奥克斯不是该压缩机专利发明人。东芝空调2008年被东芝开利公司吸收合并,无证明相关财产过户转让,随后东芝空调将该专利转让给东芝开利,东芝开利又将该专利卖给奥克斯,彼时东芝空调已不存在。
格力称,奥克斯无进行压缩机研发生产,是通过购买专利起诉以获得赔偿,对行业无创新性贡献。奥克斯则称,奥克斯得到合法专利,有权主张第三方侵权责任。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因一审赔偿金额高企,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也成为此次庭审争议重点。
格力指出,本案适用的法律规定,侵权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情况下才可按照侵权人获利计算。奥克斯则表示,以被控侵权人违法所得作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判断标准,这与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相吻合,相关法律体现了这一点。
格力目前在空调市场中的份额明显高于奥克斯,若格力未侵权,奥克斯市场份额是否能相应提升、奥克斯能否获得等同于格力销售侵权产品的利润?奥克斯就此表示,若无侵权,奥克斯市场份额将获得相应提升,侵权与否对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直接影响。
此外,格力还指出,以公司总体营业利润计算被控侵权产品利润率缺少依据,各企业营业利润率不同,且压缩机利润率实际上远低于空调整机利润率。涉案专利的贡献率应按压缩机售价来算,不应按空调售价来算。奥克斯则称,有专家报告作为计算依据。
老冤家
格力与奥克斯频起纠纷。客观看,公司若被判定为专利侵权,既有金钱损失,又有损名牌形象,“专利战”也是市场竞争的手段。
两家的摩擦或最早发生在2013年,据媒体报道,彼时有一批格力研发人员被奥克斯陆续“挖角”。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随后多次在公开场合点名竞争对手挖人。
2019年左右,奥克斯线上销量增长迅速,引发竞争对手更多关注。2019年6月,格力发布微博称奥克斯部分空调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不合格。随后,监管部门对奥克斯空调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案,作出“责令改正”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双方的纠纷逐渐转移到专利侵权领域。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格力和奥克斯为关键词,检索出580篇文书,其中,专利、侵权行为、侵权产品是这些文书突出的关键词。2020年,曾经历时近3年的格力电器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4000万元。这起案件还被广东法院网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格力曾向媒体表示,仅2016年-2020年,奥克斯已被法院判决侵犯格力电器26项专利权。
随后,奥克斯开始“反击”。购买上述专利号00811303.3的专利并诉格力侵权后,奥克斯在一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
据媒体报道,格力在此次庭审中称,近2.2亿元赔偿比此前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侵犯其27件专利的获赔金额还高。
两者“专利战”依然焦灼,最终胜负未定。4月17日,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6056万余元。此案件涉及格力与该公司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同样与专利号00811303.3的专利相关,奥克斯在宁波等地一审胜诉的同时,也并非“所向披靡”,此前曾在南昌中院撤诉。
除了与奥克斯打“专利战”,格力还与飞利浦空调对簿公堂。此前,多位格力老将离职后入职飞利浦空调,格力随后诉飞利浦空调相关公司专利侵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两项一审判决,要求负责飞利浦空调中国运营业务的南京智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并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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